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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技工院校学生资助政策

发表时间:2025-09-06 10:10

江西省技工院校

学生资助政策


南昌妆典技工学校


政策一

policy one

     为促进技能人才培养,国家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鼓励就读技工院校。目前,国家和我省已经建立了以国家免学费政策、国家助学金政策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等为补充的技工学生资助制度。

01

技工院校学生资助政策

      就读技工院校学生可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以及“技能雏鹰”奖(助)学金等。

02

国家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设立的目的是什么?

    用于奖励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磨练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申请国家奖学金应具备哪些条件?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全日制二年级(含)及以上在校学生。

  (2)成绩表现等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 不具备申请资格。

3.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多少?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4.国家奖学金多久评审一次?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5.有无荣誉证书?

    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03

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那些?

     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六盘山区等14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新疆南疆四地州中职学校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其中,我省罗霄山原连片特困地区中职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本省:莲花县、赣县、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 南康市、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乐安县17个地区的农村户籍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2、 国家助学金申请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是多少?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

    4.如何申请国家助学金?

    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后30日内受理学生申请,接收相关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按程序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审核结果应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5、国家助学金多久评审1次?

    国家助学金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

    6.国家助学金如何发放?

    国家助学金主要通过社会保障卡方式发放给受助学生,原则上按学期发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按月发放。发卡银行及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等费用,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中职国家助学金。

02


政策二

policy two


04

免学费

    1.免学费对象是哪些?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免学费申请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3、免学费标准是多少?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目前,我省公办技工院校收费标准按2024年秋季执行的标准见下表:


                               公办技工院校学费


      免学费发放方式:免学费资金由省财政部拨付补助至学校,农村、县镇(含县城)户籍学生,认定免学费资格后无需缴纳当年的学费。


4、如何申请免学费?

     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后30日内受理学生申请,接收相关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初审,按程序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审核结果应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5.免学费多久评审一次?

     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受助材料认定后3年内有效。     

05

其他资助政策

   1. 就读技工院校除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还可以申请哪些资助?

    就读技工院校并且符合条件的学生还可申请“技能雏鹰”奖(助)学金,通过地方政府资助、学校和社会资助等方式获取生活费补助,对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以下简称帮扶家庭)学生可享受“雨露计划”补助。

    2.什么是“技能雏鹰”奖(助)学金?

    对技工院校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技能突出的学生给予“技能雏鹰”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且未能享受国家或地方助学金的学生给予“技能雏鹰”助学金。奖(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3.什么是雨露计划?

    对就读技工院校的帮扶家庭子女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季、秋季两个学期进行补助。具体资助对象和标准以我省乡村振兴部门官方发布的为准。

    4.地方政府在资助工作提供哪些帮扶措施?

    在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部分地区出台地方奖学金、助学金、免学费等政策。

  (1)各技工院校对帮扶家庭学生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安排在订单定向培养班或企业冠名班、优先落实助学金政策、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

   (2)帮扶家庭学生可接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享受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等。

   5.学校提供哪些资助措施?

    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

0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认定对象是哪些?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2.认定种类有哪些?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对象包括以下8类:

    (1)经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家庭学生及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学生;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7)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

    (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部分证件范例

3.认定的原则是什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

    (1) 国家助学金:我省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人数的15%确定。

    (2) 免学费补助:我省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4.认定流程是什么?

   (1)提前告知。学校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

   (2)个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如实填报申请表。

   (3)认定审核。对经扶贫、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职能部门确认或提供了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的学生,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由学校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按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资助档次。

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学生可以同时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

  (4)结果公示。学校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5) 建档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连同学生的申请材料统一建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秋季学期认定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5.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第1至7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以及设区市、县(市、区)所属学校非本地户籍的第1至7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由学生向就读学校提交户籍所在地扶贫、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城乡低保证、烈士证、残疾证(残疾子女还需提供户口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之一核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由学校组织学生填写申请表,根据学生特点及实际情况核实其家庭经济真实情况后再进行认定。


07

其他事项  


    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学生可以同时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两项资助政策。但是,如果技工院校学生因出国、工作、入伍等原因中止求学的,国家同步终止资助,学校也会及时停发。


稿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编辑|杨娜

审校|校宣传部

审核|肖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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